鄒平市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的公告
為發揮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的作用,加大援企穩崗力度,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等16部門關于優化調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濱人社發〔2023〕17號)要求,從即日起我市將面向參保單位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進一步減輕企業運行負擔,著力為企業紓困解難?,F就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申領條件
我市參保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1.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我省、我市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非“僵尸企業”,非“嚴重失信單位”。
2.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
3.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20%。
二、資金返還標準
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大型企業按3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政策實施。
三、政策期限
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四、辦理流程
采取“免申即享”的經辦模式,同時開放線下申請渠道。參保單位可登錄濱州市人社局官網首頁→公共服務→社保單位登陸→濱州市社會保險單位網上服務系統,確認穩崗返還相關信息。
五、公示發放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審核通過的企業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穩崗返還資金撥付至企業對公賬戶。
六、其他事宜
1.穩崗返還資金主要用于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及職工生活補助、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享受穩崗返還補貼的企業,應嚴格落實資金用途,堅持專款專用,嚴格財務管理,建立明細臺賬,留存票據資料,接受工會、職工監督和人社、稅務、審計等部門檢查。企業申請的穩崗返還資金,應在資金到賬的次月開始使用,并于下次申請前使用完畢。
2.勞務派遣單位截滯留穩崗返還資金清理專項行動中清理存量資金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暫停享受穩崗返還政策。
3.對侵占穩崗返還資金的參保單位,按《社會保險法》規定從嚴查處,依法追究責任,并列入社保領域嚴重失信人名單并予以聯合懲戒,切實維護基金安全。
七、聯系方式
在辦理失業保險穩崗返還過程中,如遇任何問題,可隨時撥打人社部門24小時服務熱線12333,也可撥打我市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電話咨詢,鄒平市:0543-4264569。
鄒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8月28日